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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25-04-21 -
处理中
2025-04-22 -
归档
2025-04-22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250421160807417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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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城乡养老保险 | 递交时间: | 2025-04-21 16:08:07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热线中心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请问2024年以180元档次,缴纳城乡养老保险,现在还能把2024的档次,提高到更高档次比如240元,或者360元以上补缴吗?听说其他省份可以提档补缴。之前回复说,同一自然年度内不允许变更,是啥意思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您好。来信收悉,解答如下:中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标准,同一自然年度内不允许变更;若需变更的,须于每年1月1日至30日到户籍所属地的人社分局办理变更手续,(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备注:同一自然年度内不允许变更(即:2025年不能变更);若需变更的,须于(2026年)每年1月1日至30日以上意见,供您参考。欢迎您关注“中山12345”微信公众号“政务便民小助手”了解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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