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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21-12-20 -
处理中
2021-12-21 -
归档
2021-12-29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1721122022482591601 | 诉求来源: | 粤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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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诉求主题:小区垃圾收集房变为周边共用垃圾中转站 投诉内容:港口木河迳东路海德东方骏园小区北侧,违建垃圾中转站,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请尽快移除,具体影响及依据如下:1. 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法律文件,该转运站多项要求均不达标,且选址不符合要 | 递交时间: | 2021-12-20 22:48:26 |
诉求类型: | 投诉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港口镇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港口木河迳东路海德东方骏园小区北侧,违建垃圾中转站,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请尽快移除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市民反映小区垃圾收集房变为周边共用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港口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已收悉,现就其主要反映的数点问题回复如下:经了解,位于港口镇东方骏园小区159卡的东方骏园垃圾转运站由中山市海德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筑面积84.36㎡,土地面积168.7㎡,该站的建设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2018年1月竣工,同年7月移交给港口镇人民政府,有不动产权证书,在2021年12月中旬启用。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规定,垃圾转运站选址设在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的,应强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优化转运站建设形式及转运站外部交通组织,并规范了垃圾站与相邻建筑距离,对于小型V类垃圾站,其与相邻建筑间隔应≥8米,东方骏园垃圾转运站的间隔符合文件要求;对于臭味、蚊虫扰民问题,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站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站点除臭及除四害措施,强化二次污染控制。管理单位目前已经采购了除臭剂,加强站点日常作业中的除臭频次,并定期喷洒灭蚊药物,避免蚊虫滋生;对于保利怡方花园等大型社区将垃圾运到东方骏园站的问题,主要是受到近期美景垃圾站临时关闭升级改造的影响,属于短期现象,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垃圾站管理单位优化引流指导,禁止部分小区的垃圾进入东方骏园站,并正在积极协调港口保利怡方花园物业公司妥善处理其垃圾外运的问题;对于垃圾车与行人争路的问题,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已督促管理单位调整东方骏园垃圾站运营时间,错开人流高峰期,减少人车相遇情况,并计划对东方骏园靠木河迳江滨公园的各道路入口设置阻挡设施,以阻拦三轮垃圾运输车驶入公园人行道。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与建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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