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1-07-21
  • 处理中

    2021-07-21
  • 归档

    2021-07-21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210721095810910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公积金提取 递交时间: 2021-07-21 09:58:11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12345热线中心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中山本地户口公积金封存2年了,可以提取吗?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市民您好,中山本市缴存公积金职工,如账号已封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7)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8)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例如通过贷款购买住房的,第一次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材料:(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2)商品房购销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3)商业贷款借款合同;(4)商业贷款借款凭证;(5)首期购房发票或开发商首期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或收款章)(二手房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或收据);(6)累计还款凭证(须加盖银行业务章)、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或还款明细对账单(须打印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7)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8)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贷款的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房屋安全鉴定书、施工合同正本、施工发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时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无须提供上述提取其他所需材料。因公积金业务涉及情况较多,建议致电12329或12345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