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1-09-29
  • 处理中

    2021-09-29
  • 归档

    2021-10-07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210929143457750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有关于放开我市摩托车管理的建议 递交时间: 2021-09-29 14:34:57
诉求类型: 建议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公安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建议放开中山本地摩托车牌指标,让中山市民享受便利。理由如下: 一. 我市从1999年发布禁摩令以来,中山停止了重新发放摩托车指标的计划,当时出于环保和整体路况的考虑,进行了限制摩托车。 但是数年过去了,摩托车已经十分环保,并且考虑到中山部分路段更为适合摩托车行驶,相比小汽车来说。 二.便于管理。中山已将电单车纳入管理。然而,中距离出行需要强烈。 因为本地车牌指标处受限,这部分需要会被挤向外地牌,甚至盗牌,假牌摩托车。数量够大时,足以对交警部门的管理造成极大困难。 与其到时,靠罚没等行政手段来控制,不如提前做好规划,开前门,将本地车牌指标与户口,居住证挂钩,纳入正常管理范围。 三.矫正市场,为国增收。中山原有的本地车牌指标在市场上达到一万元以上,被各种中介和车行炒来炒去牟利。真正有需要的市民得不到, 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也得不到任何税收入。这是一个超30亿的畸形市场,不如打破它,车牌改用拍卖的方式重新发放指标。市民与政府双赢。 综上所述,在中山经济迫切需要重振雄风之际,希望市领导以民生为念,打破这条二十多年前的旧规则。为中山人带来更多的新气象!谢谢!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自1999年11月1日起,我市已暂停摩托车入户,根据《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中府办[2003]18号)文件,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目前仍执行该政策,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积极会予以收集,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