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0-06-19
  • 处理中

    2020-06-19
  • 归档

    2020-06-24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92006191310601 诉求来源: 市长信箱
诉求标题: 居住证签注业务办理 递交时间: 2020-06-19 10:32:06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公安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去年年底在代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被拒绝,问我是老人/残疾人吗我说不是,资料都备齐了是我父母。查了相关的东西写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其中的“等”并没有描述清楚,但之前我都是可以代办理的。请问我在代办理居住证签注的过程中被拒绝是正常且合理的吗?因为我还是需要去办理的!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您好,工作人员已致电群众,由于群众的父母不符合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这三种条件之一,所以无法代办。特此回复,谢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