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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20-06-19 -
处理中
2020-06-19 -
归档
2020-06-24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92006191310601 | 诉求来源: | 市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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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居住证签注业务办理 | 递交时间: | 2020-06-19 10:32:06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市公安局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去年年底在代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被拒绝,问我是老人/残疾人吗我说不是,资料都备齐了是我父母。查了相关的东西写的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其中的“等”并没有描述清楚,但之前我都是可以代办理的。请问我在代办理居住证签注的过程中被拒绝是正常且合理的吗?因为我还是需要去办理的!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您好,工作人员已致电群众,由于群众的父母不符合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这三种条件之一,所以无法代办。特此回复,谢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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