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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19-10-08 -
处理中
2019-10-08 -
归档
2019-10-11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19100892227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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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中山市古镇镇文化公园噪音 | 递交时间: | 2019-10-08 07:46:20 |
诉求类型: | 投诉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暂无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本人居住于中山市古镇镇文化公园附近,每天早上7点左右文化公园有一群广场舞爱好者放着高分贝音响在公园内大声播放。本人已投诉多次,但每次得到答复都是口头警告,情况完全没有得到过改善。是否执法部门执法妥善,执法到位,帮群众解决问题。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全民公益园是群众休闲娱乐的地方,随着游客量的日益增长,部分不文明现象也随之出现。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园管委会组织现场保安及志愿者对园区内发生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但由于缺乏执法资格,仅靠口头劝导效果不佳。根据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中第五章“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利用全民健身活动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加大震慑力度,建议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感谢您对公园管理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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