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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19-08-12 -
处理中
2019-08-12 -
归档
2019-08-13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19081290278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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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提取上海公积金回中山 | 递交时间: | 2019-08-12 08:33:19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本人在13-15在上海工作并在上海缴存了公积金,现想将上海公积金转回中山,想咨询一下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您好!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入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上海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并且转入地已开户后,请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入手续,账户余额将直接转入新缴存地账户,新流程只需职工在转入地一次性办理手续即可。想了解更多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请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浏览首页的【特色服务】-【缴存指南】-【账户转移-异地转移】进行业务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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