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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19-05-23 -
处理中
2019-05-23 -
归档
2019-05-23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19052386774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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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维权事宜 | 递交时间: | 2019-05-23 15:13:34 |
诉求类型: | 投诉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暂无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二手房买卖交易我是卖方,中介服务未宣读买卖合同条款,合同号WW1793114.风险规避等以致风险不均,也无法同意补充协议。要求过户第三方,买方估高房价贷款,与实际交易金额差异30多万。办贷款事宜买方私自办理,以致我均未参与了解。中介方扣留我房产证不还。 目前一直要求我先过户。说出示的同贷书及付尾款时间要求过户抵押後起算4个月才会放款。因我觉得保障不够,所以拒不过户,至今已经6个多月之久,买方不配合协商补充协议,也不同意立下尾款交付最後期限,也不让我参与买与银行办按揭贷款,以致我不敢进行过户乎。因我不熟悉当地交易法规,及可求助的主管单位为何,故在实在无路可走之情况下,鼓足勇气用12345来投诉,请求维权。添贵单位及同志麻烦感抱歉,若得公权力一张正义,万分感激。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属合同纠纷,建议合同双方参照合同内容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致电中山市法律援助热线咨询:(0760)1234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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