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19-05-03
  • 处理中

    2019-05-08
  • 归档

    2019-05-16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91905038587901 诉求来源: 市长信箱
诉求标题: 积分入学或人才入户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递交时间: 2019-05-03 15:33:13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2019年4月底由我司浙江绍兴办事处调任中山办事处,社保参保地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为浙江绍兴(非公司总部,为办事处分支),2019年5月起会转至中山参保(可提供绍兴参保证明,后续如七八月份也可提供中山参保证明)。
本人为38周岁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符合中山人才入户条件。无论通过人才入户还是积分入学,均以参加中山社保为先决条件,社保5月下旬才能办好,此时再参加人才入户或积分入学已错过今年公办初中入学报名时间。恳请领导考虑实际情况,给与人才入户免于提供中山社保证明,或入学报名初审免于提供社保证明,保留报名资格,录取时再提交全部资料。
希望领导出于便民利民的考虑,给与支持。
领导您是为民做主的好市长,引导人才安居乐业方面成绩卓著,一定不会让千里奔袭中山而来的人心有牵挂,不忍造成更多与爸妈分离的可怜小候鸟。
再次深深感激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倾听民声。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中山市现有的入户政策:现我市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申请人需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的人员)、人才入户、投资纳税入户、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等途径申请入户,不同的入户途径需要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请致电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电话:87161341进行详细咨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你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经电话与谢小姐你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就你所反映关于在上海总公司中山办事处工作但由第三方机构参保能否申请人才入户等相关问题向你进行了解答,并建议你待以后符合申请条件后可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在我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可继续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9817156、89817158。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