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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25-05-25 -
处理中
2025-05-26 -
归档
2025-05-26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1725052521355013801 | 诉求来源: | 粤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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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非粤T牌摩托车在城区行驶是否违法? | 递交时间: | 2025-05-25 21:35:50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热线中心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驾驶没有改装,250cc,手续合法,有牌有证的非粤T摩托车,严格按照交通法在限摩道路(如105国道)之外行驶,是否会受到交警处罚!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从2000年3月1日起,外地摩托车除可以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国道、省道过境通行外,禁止进入中山辖区行驶。管理措施如下:(一)在各限制路口设立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标志、告示、绕行路线指示牌。(二)对违反规定进入中山城区和各镇区道路的外地摩托车主,2000年3月份内不予处罚,交警执勤时予以口头警告及教育后放行;2000年4月1日起,按违反禁止通行道路的有关规定处理。热线已于2025年5月26日09:15:38回访解答外地摩托车行驶的有关问题,如有疑问,可致电076012345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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