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5-05-25
  • 处理中

    2025-05-26
  • 归档

    2025-05-26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1725052521355013801 诉求来源: 粤省事
诉求标题: 非粤T牌摩托车在城区行驶是否违法? 递交时间: 2025-05-25 21:35:50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热线中心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驾驶没有改装,250cc,手续合法,有牌有证的非粤T摩托车,严格按照交通法在限摩道路(如105国道)之外行驶,是否会受到交警处罚!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从2000年3月1日起,外地摩托车除可以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国道、省道过境通行外,禁止进入中山辖区行驶。管理措施如下:(一)在各限制路口设立限制外地摩托车进入标志、告示、绕行路线指示牌。(二)对违反规定进入中山城区和各镇区道路的外地摩托车主,2000年3月份内不予处罚,交警执勤时予以口头警告及教育后放行;2000年4月1日起,按违反禁止通行道路的有关规定处理。热线已于2025年5月26日09:15:38回访解答外地摩托车行驶的有关问题,如有疑问,可致电076012345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