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6-04-21
  • 处理中

    2026-04-21
  • 答复时间

    2026-04-22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260421092944975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中山电动车问题咨询 留言受理时间: 2026-04-21 09:29:44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公安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想问一下目前有没有明确规定中山哪种类型的电动车是可以载人的?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有相关处理结果如下:市民,你好!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载人”是重点查处的七类违法行为之一。同时,交警部门已启用电子警察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