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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23-08-11 -
处理中
2023-08-11 -
归档
2023-08-14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230811090609688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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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外地摩托车行驶问题 | 递交时间: | 2023-08-11 09:06:10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市公安局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外地摩托车可以在中山市行驶吗?如果不可以,在中山市内上牌需要什么条件吗?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市民,你好!我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致电给你,明确告知非本市核发号牌的二轮机动车不得进入中山市范围,如违反规定,交警部门将予以查处。我市仍根据《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中府办[2003]18号)文件,中山市摩托托车上牌,车主需要持有《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及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机动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在“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请你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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