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3-09-27
  • 处理中

    2023-09-27
  • 归档

    2023-10-07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230927153426308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广东23年产假 递交时间: 2023-09-27 15:34:26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附件: 1.产假.jpg   
诉求内容: 请问下23年广东产假的规定是178天还是98天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回复如下:《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综上,如果属于顺产且生育一胎的情况的,可享受产假98天和奖励假80天,合计178天。 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