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0-11-18
  • 处理中

    2020-11-18
  • 归档

    2020-11-20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201118215836071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公积金全部提取 递交时间: 2020-11-18 21:58:36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已经离开了中山 ,在其他城市工作,并且离职证明早就没有了,怎么才能取出全部的公积金 ,并且销户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您好!出具离职证明的单位需与缴存公积金的单位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可以提供参保证明代替,参保证明显示旧单位停缴2个月以上,新单位已缴交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