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20-03-25
  • 处理中

    2020-03-25
  • 归档

    2020-03-26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20032598508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10人以下企业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递交时间: 2020-03-25 10:34:55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我们是一个10人以下企业,属制造业,没有危险品,做电磁阀。镇环保局发文件要我们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其备案。咨询过环保局,要第三方才能做,费用很高。我在环保局查询到2018,19年中山做这个备案的只有几百家大型企业,这个是每个企业都要做的吗?为什么费用这么高?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信访人:您好!有关咨询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粤环〔2018〕44号),通知中列出了二十二类行业需按要求做应急预案并备案;2、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备案,企事业单位可以自行完成编制及备案工作,也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完成;3、是否请第三方公司、编制费用多少,企事业单位以自愿为原则,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感谢你对环保事业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