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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19-06-04 -
处理中
2019-06-04 -
归档
2019-06-05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91906048724501 | 诉求来源: | 市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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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关于住宅小区高价不合理停车费的投诉 | 递交时间: | 2019-06-04 17:23:14 |
诉求类型: | 投诉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暂无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尊敬的领导,石岐区幸福汇3期,开发商物业定下天价不合理的停车费,堪比深圳市中心商业街,比周边小区,如大信时尚家园,大信新家园,美林春天等各小区贵1倍,甚至比对面同一开发商幸福汇1.2期都要贵1倍。如果是住在商业中心区或者周边停车费都差不多,我们对停车费毫无怨言,但是仅仅是我们小区定下天价停车费,物价局的定价意义何在。业主对天价停车费苦不堪言,大大降低了我们的生活水平,而且该小区大部分是限购下购买的刚需家庭,我们已经因为政策错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再加上天价停车费。请政府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做主,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停车费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住宅小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到该小区检查,我局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对现有服务收费标准公示进行更新,规范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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