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审核

    2019-04-16
  • 处理中

    2019-04-17
  • 归档

    2019-04-19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011904168510501 诉求来源: 门户网站
诉求标题: 关于办理房屋预售时的解押问题 递交时间: 2019-04-16 17:17:56
诉求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办结
所属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民附件:
诉求内容: 您好,请问如果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证的时候,需要对于已办理抵押的土地先行解押吗?还是只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办理预售的文件而无需解押,直接办理预售证?谢谢。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土地抵押属于他项权,因此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之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