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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18-10-25 -
处理中
2018-10-26 -
归档
2018-11-07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18102577062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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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横栏卫生垃圾收费标准和发票索取 | 递交时间: | 2018-10-25 22:47:57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暂无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我是在三沙开办的灯具组装工厂,今日三沙村委工作人员登门,说要收取垃圾卫生费,我想咨询:1.中山工厂的垃圾卫生费收费标准,2.收取的费用为什么不能开具发票?工作人员称只有收据没有发票。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群众反映的情况收悉。根据三沙村民委员会的调处回复。现回复如下:问题收悉。由于在我村生活、经商的人数不断增加,由此产生的垃圾量也激增,我村每年投入超280万元用于卫生保洁工作。对此,村委会于2013年起,经村民自治章程规定,实施垃圾清运有偿服务,以“谁收益,谁负责;谁产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有偿收费服务,主要对象为本村厂企、商铺、出租屋、食店、废品回收站等物业,根据物业的面积、垃圾量、商业类别等收取垃圾清运费,我村所有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专款专用,用于环卫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不属于经营性收益行业,村委会本着共建共享、村民自治的原则,将收取的垃圾清运费用于创建舒适干净的生活、经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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