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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审核
2018-10-08 -
处理中
2018-10-08 -
归档
2018-10-08
个人诉求
诉求编号: | 011810087621601 | 诉求来源: | 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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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关于滞纳金问题 | 递交时间: | 2018-10-08 14:40:53 |
诉求类型: | 咨询 | 处理状态: | 办结 |
所属部门: | 暂无 | ||
市民附件: | |||
诉求内容: | 领导好,本人应违反交通法,接受了小榄交警中队的处罚,对罚款的滞纳金接受不了,事情情况是这样:小榄交警中队在2018年9月22日打电话给我,叫我10日之内去中队处理,我因人不在广州,于9月30日回小榄,10月1日去处理,结果放假了,直到10月8日交警中队上班,我早上过去接受处罚,多了快900元,交警中队解释是他们没办法,上面财政局的问题,本人也没办法解决,只有请求有关领导 |
处理信息
最终回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于2018年10月8日向中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平台咨询“关于滞纳金问题”(工单编号:011810087621601),由于您提供的事项不清晰,请您提供所反映的车辆的车牌号码、处罚单号、事发经过等信息后,再重新完整咨询,以便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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